一、依據經濟部 115 年 3 月 13 日經水字第 11560200091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115 年 3 月 20 日南市水行字第 1150406810 號函辦理,因應近期水情狀況,中央已成立旱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,請各機關學校預為應並強化節水措施,以降低旱情衝擊。
二、為提升校園用水管理效能及降低用水風險,請各校即日起落實下列節水措施:
(一)強化日常管理機制
- 落實每日抄錄水表並建立用水監測紀錄。
- 加強巡檢用水設備(含水管、馬桶、水塔等),即時發現漏水並修繕。
(二)降低非必要用水
- 減少澆灌、清洗地面及其他非必要用水行為。
- 校園綠地採分區及時段澆灌,優先使用回收水或雨水。
(三)設備節水優化
- 優先汰換老舊或耗水設備(如水龍頭、沖水設備)。
- 推動節水器材(節水龍頭、兩段式沖水裝置)。
(四)行為面節水措施
- 加強師生節水教育與宣導,養成隨手關水習慣。
- 於校園明顯處張貼節水標語及提醒。
(五)用水異常應變機制
- 發現用水異常時,應即刻查明原因並啟動修繕。
- 必要時於非上課時段關閉水源總開關。
(六)智慧化管理推動
- 鼓勵學校評估安裝自動讀表(智慧水表),即時掌握用水變化。
- 善用數據分析預警異常用水情形。
三、請各校同步預先研擬校內「用水緊急應變措施」,包含限水期間之用水調配、停水備援及替代方案,以確保校務正常運作。
四、後續如水情持續惡化,將視中央及市府指示滾動調整相關措施,請各校配合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