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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升學 | 2017-05-05 | 點閱數: 820

一、依據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104年 10月 22 日惠明學字第 1041000156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招生對象:全國各地區(含外島)領有視障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手冊之學前、國民教育階段學生,家庭低收入戶之學生優先。

三、私立惠明盲校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免繳學費、學雜費;與私立惠明盲校合作之育幼院提供優質住宿環境。

四、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:註冊組 孫組長 04-25661024 分機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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